①配股价不低于本次配股前最新公布的该公司每股净资产值,这是中国证监会的硬性规定。 ②上市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股价定位对配股价影响很大。 ③配股资金投资项目的大小也对配股价高低产生影响。 转配股是国家股股东或法人股股东将公司的配股权转让,社会公众须通过购买配股权证的形式来得到转配股。这种转让是有偿的,一般须付给国家、法人股东每股01~02元的转让费。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,转配股部分暂时不能上市流通。 转配股比例在上市公司信息公告中有公布,与认购一般的配股一样,只要到证券营业部办理认购手续,或通过电话委托方式认购。 投资者在决定自己是否购买转配股时,主要是看该公司是否具有好的发展前景,在以后能否给股东带来较高的回报。 股利宣布日、股权登记日和股利发放日 由于股票可以自由买卖,因此公司股东是经常变化的,公司为了确定哪些人有资格领取股利,必须在发放股利之前确定有关的日期。 ①股利宣布日。即公司宣布分派股利的当天,同时也要决定股权登记日和付息日。 ②股权登记日。股权登记日亦称除息日或过户截止日,这个日期在宣布发放股利以后的一定期限以内。凡在股权登记日之前购买并办理完过户手续的股东,即在册股东,都有权获得最近一次股利;凡在股权登记日之后或之前购买但尚未办妥过户手续的股东,即非在册股东,都无权领取最近一次股利。 ③股利发放日。亦称付息日,即实际支付股利的日期。 除息除权价 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分派给股东股利时,要确定除息日或除权日。在除息日或除权日之前购买的股票,因都有资格获得股利,我们称之为含息股票和含权股票,从除息日或除权日开始后购买的股票因没有资格获得股利,我们称之为除息股票或除权股票。由此可以看出,除息除权前后的股票尽管面值相同,但其含有的价值已不一样,它们之间的关系为: 除息价=除息日前一天收盘价-每股现金股息额送股除权价=原股数×(原价-股息)原股数+送股数配股除权价=原股数×(原价-股息)+配股数×配股价原股数+配股数送股配股除权除息价=原股数×(原价-股息)+配股数×配股价原股数+送股数+配股数注原价即除息除权日前一天原股票收盘价 例:某公司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股票的收盘价为30元,此次公司的派息、送股、配股方案是:每10股派息05元,每10股送红股2股,每10股再配4股,配股价为每股5元。 除息价=30-05/10=2995(元)送股除权除息价=10×(30-05/10)10+2≈2496(元)配股除权除息价=10×(30-05/10)+4×510+4=2282(元)送股配股除权除息价=10×(30-05/10)+4×510+2+4≈1997(元)除权除息价是股票除权除息日的开盘参考价,而不是开盘价。 零碎股作何处理 不足1股的股票为零碎股,零碎股经常会在分红、配股后出现。例如,某公司年度分红为10送21股,则01股为零碎股。 根据深交所的规定,公众股以及内部职工股分红产生的零碎股不派发给投资者,记入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风险账户;国有股、法人股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分红产生的零碎股,也记入结算公司的风险账户。 如果配股出现零碎股,深市是舍去,沪市是四舍五入。 沪市是对每一个股东应得的零股按大小排队,从大开始依次送,送完为止。如零股大小相同者,则由电脑随机抽签决定。 例如:1998年三星石化(600764)10股送19789179股。甲有2000股,应送39578358股;乙有2500股,应送494729475股;丙和丁各有1800股,应各送356205222股。按规定,甲、乙、丙、丁先送整数股,即甲得395股;乙得494股;丙、丁各得356股。零股按大小排队。甲排第一(078358股);乙排第二(0729475股);丙、丁同排第三(0205222股)。于是所剩余股总数为1923469(078358+0729475+0205222×2)。先送甲1股,如有剩余,(实际已无剩余)再送乙1股,如还有剩余1股,则丙和丁由电脑抽签决定送谁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