聚焦民间借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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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应合法。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、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,国家法律不予保护。俗话说,君子聚财,取之有道,在借款时,切莫只看个人私利,把钱借给违法乱纪之人。 5.借款利率应合理合法。我国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第6条规定,民间借贷的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。同时,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,也就是人们常说的“利滚利”,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。因此,借款双方协商的利率应在合法范围之内。 6.注意还款期限。我国《民法通则》规定:“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。”也就是说,借出的款项到了约定还款期后,两年内受法律保护,超过两年则不再受法律保护。根据这一规定,债权人可以采取催收或更新借据的方式,维护合法债权。 7.运用法律追讨欠款。如果借款人不讲信誉,逃账赖账,债券人切莫采取扣押人质、强抢货物等过激的违法行为,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依照法律规定,对于事实比较清楚,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,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,必要时,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措施。 8.谨防“非法集资”式的民间借贷。一些个体企业或业户利用人们贪图高利的心理,抛出高利诱饵,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间进行地下非法集资。这种集资经营者不是挥霍过度,无力偿还,就是金蝉脱壳,卷款而逃,使债权人血本无归,这种变质的民间借贷风险最大,应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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